原则上不合法,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双倍赔偿工资。但是你都自己辞职了,让你提前走那有什么关系呢,除非你是被劝退之类的。正常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你是正式工,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离职,到了三十天后就可以走人了,不管单位让不让你走,你都可以走了;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即可。如果确实存在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主张赔偿,或者去劳动局举报。
2020-09-25 06:19:3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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