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您好,多家关联公司交叉轮换使用劳动者的,处理时考虑以下原则:
(1)可以根据审判需要将多家关联公司列为诉讼当事人,以多家关联公司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作为判断存在劳动关系的因素;
(2)在上述因素交叉难以判断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劳动者陈述的事实认定劳动关系;
(3)考虑多家关联公司交叉轮换使用劳动者,工作内容交叉重叠的情况,可以根据劳动者的主张选择一家公司承担劳动关系的主要义务,对涉及给付内容的诉讼请求,可以让多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20-09-19 17:16: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