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盘锦法律咨询 > 盘锦无罪辩护法律咨询 > 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的某种犯罪犯罪分子却自认为能够完成而自动停止犯罪的,是不是犯罪中止不是犯罪中止?

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的某种犯罪犯罪分子却自认为能够完成而自动停止犯罪的,是不是犯罪中止不是犯罪中止?

何** 辽宁-盘锦 无罪辩护咨询 2020.09.09 23:34:03 332人阅读

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的某种犯罪犯罪分子却自认为能够完成而自动停止犯罪的,是不是犯罪中止不是犯罪中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盘锦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盘锦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1、犯罪分子客观上不可能完成而导致的停止不是中止,而未遂,对象不能犯。中止要求的是”能而不欲“,即本来嫌疑人本来能完成犯罪,却不想继续实施。而你说的是”欲而不能“,即未遂的特点。所以您说的是犯罪未遂。  
2、对象不能犯本身就是犯罪未遂中的一种类型。以行为的实行能否构成既遂为标准,可以将犯罪未遂划分为能犯的未遂与不能犯的未遂。而不能犯的未遂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1、工具不能犯。如将白糖误认为是砒霜,借以,属于未遂;
2、对象不能犯,即犯罪对象不存在但行为人误以为存在或对犯罪对象的特性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以致于不可能完成犯罪。也就例如,将男人误认为女人,实施,属于未遂;
3、主体不能犯。如行为人不知道在国外的妻子已经死亡,出于重婚的故意又与她人进行结婚登记,属于重婚未遂。

犯罪中止也是构成犯罪的,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这是一条精练概括性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犯罪中止往往和犯罪既遂、未遂等停止形态有复合之处,单根据法条的规定是难以准确认定的,需要对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有一个清楚的把握。在提起公诉时对这一个犯罪情节也应该有清楚的认识。随着世界范围内刑法理论的客观主义向主观主义的演变,刑法学家们的视角从以犯罪行为为中心向以犯罪行为人为中心转变。
犯罪中止成为顺应这一潮流而在刑事立法中普遍设立的一项制度。
因此,犯罪既遂也是犯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犯罪分子客观上不可能完成而导致的停止不是中止,而未遂,对象不能犯。中止要求的是”能而不欲“,即本来嫌疑人本来能完成犯罪,却不想继续实施。而你说的是”欲而不能“,即未遂的特点。所以您说的是犯罪未遂。  
2、对象不能犯本身就是犯罪未遂中的一种类型。以行为的实行能否构成既遂为标准,可以将犯罪未遂划分为能犯的未遂与不能犯的未遂。而不能犯的未遂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1、工具不能犯。如将白糖误认为是砒霜,借以,属于未遂;
2、对象不能犯,即犯罪对象不存在但行为人误以为存在或对犯罪对象的特性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以致于不可能完成犯罪。也就例如,将男人误认为女人,实施,属于未遂;
3、主体不能犯。如行为人不知道在国外的妻子已经死亡,出于重婚的故意又与她人进行结婚登记,属于重婚未遂。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