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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无故旷工,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怎么处理?

陈** 河北-邢台 劳动关系咨询 2020.09.09 22:38:35 26606人阅读

员工无故旷工,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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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一、造成损失的话,你必须固定证据,证明确实造成损失,否则光凭嘴说给你公司造成损失,劳动局是不支持的。
第二、这个员工的离职不符合法定程序,你们可以不批准。
第三、可以暂时不给他结算工资,或按照旷工给他纪律处分。
第四、如果你们没有和这个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你们就不要计较这个提前30天通知了,因为如果闹僵了,员工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那就麻烦了。
第五、所以要区别对待,认真、灵活地处理这件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020-09-09 22:40: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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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怎么赔偿

    专业解答劳动者未经许可擅自离岗,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有权按劳动合同约定追偿。追偿可从劳动者当期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总额不得超过应发工资的20%。扣除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时,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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