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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租给别人被封怎么办

夏** 四川-成都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8.17 13:19:19 441人阅读

把房子租给别人被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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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出租期间,应该是先提前通知租户,如果租户不愿意继续承租,可以与房东解除租赁合同。如果租户愿意继续租赁,则房屋新的房东也应当按照租户与之前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继续将房屋出租给租户使用,这在法律上叫买卖不破租赁。如果新房东不愿意继续出租给租户,则房东就属于单方解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如果房东将房屋出租给其他人,而没有告知租户,则租户可以至要求原房东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视具体情况请求撤销原房东与新房东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020-08-17 13:21:1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被查封后,不能对外出租了。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保管的,人民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扩展资料房屋可出租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保管的,人民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根据以上法律第二款规定,如果继续使用查封的土地对其价值无重大影响,是可以出租的。但是就查封的土地在出租前,应该告知,告知承租人,并且使土地价值不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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