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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弟的东西找不到了,想知道购房发票和合同找不到能补办吗

黄* 辽宁-大连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7.22 10:55:47 339人阅读

半个月以前表弟囤积了大量的货物,但是他却没有想到现在他这个货物跌了,所以为了尽快的还账,因此他打算卖掉自己的房子,但是却发现没有合同等等,所以了解一下购房发票和合同找不到能补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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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购房合同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般来说,如需抵押贷款,完整的购房合同将有四份:开发商一份,房管部门一份,购房者一份以及贷款银行一份。房产证由开发商统一办理,购房者的合同丢失原则上并不影响房产证办理的进度。“但购房者需要在开发商处重新复印一份,加盖合同章、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证合法权利。” 业主可申明合同作废,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另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2020-07-22 11:08: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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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
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2020-07-22 10:57: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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