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山东一家工厂上班,于去年十二月十七日受伤,并且已经被劳动局认定为工伤,但是因为劳动局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将认定书送到我公司,现在我因为程序违法被撤销工伤认定书,并且公司拒绝支付医疗费用,我该怎么办?
您好,工伤认定书的补办您可以去劳动部门咨询,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应该去委员会咨询,如果单位不愿意理赔,您可以去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伤者可争取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等多项款项。
2020-07-20 09:57:36 回复专业解答可以撤销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专业解答可以撤销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专业解答可以撤销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律师解析 可以撤销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律师解析 可以撤销,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不合法能撤销。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撤销首次鉴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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