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唐山法律咨询 > 唐山工伤认定法律咨询 > 弟弟的工伤不予认定,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范围有哪些?

弟弟的工伤不予认定,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范围有哪些?

陈* 河北-唐山 工伤认定咨询 2020.07.17 17:25:41 303人阅读

弟弟在公司已经上班三年了,可是他前不久在出差的时候受伤住院申请了工伤认定,只是相关的单位一直不给他进行同意,对于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范围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唐山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唐山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主要为主体不适合或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15条的,不予受理。
主体不适合一般是指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无明确用人单位、劳动者超龄等。
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15条是指不符合下列情况的: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 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020-07-17 17:28:41 回复
咨询我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020-07-17 17:27:4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