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非法占用农田属于极为严重的
违法行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当出现此类行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备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权力,并且要限定时间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让土地
恢复原状;倘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可以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同时还可处以罚款;对于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会依法给予处分;若构成
犯罪,将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具体的处理结果会结合非法占用农田的面积、情节的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