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诉讼仲裁律师回复
怎样判断约定诉讼时效是否有效
要评判约定诉讼时效有没有效,可以从下面这些点去考虑。 1、《民法典》明确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要是当事人约定的诉讼时效比法定的三年短,还对权利人不利,那这种约定一般是无效的。原因在于它压缩了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合理时间,和诉讼时效制度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不相符。但要是约定的诉讼时效比三年长,通常会被认定为有效,因为法律没有禁止当事人通过约定来延长诉讼时效。 2、约定诉讼时效应当遵循自愿和公平原则,双方要基于真实意愿进行约定,不能存在欺诈、胁迫这些情况。要是一方凭借优势地位或者利用对方的困境,让对方违背意愿去约定诉讼时效,那这个约定可能因为明显有失公平,而被撤销或者判定无效。 3、约定不能跟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相冲突,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如果约定的诉讼时效是通过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达成的,比如为了逃避债务、损害国家利益而约定诉讼时效,那这种约定肯定是无效的。 在实际的司法案件里,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评判约定诉讼时效是否有效,保证当事人在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的前提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
10年前的仲裁书有法律效力没?
10年前的仲裁书只要未被法院撤销或裁定不予执行,就一直有法律效力,不因时间流逝自动失效。如果已经生效且对方没履行,你本应在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拖了10年可能已超过执行时效,法院不一定受理。但仲裁书本身确认的权利依然存在,建议你带上原件找当地法院执行局询问能否恢复执行,或者凭仲裁书另案主张权利。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民事案件开庭后是否可再提供证据
民事案件开庭后,多数时候还是能提供证据的,不过有着特定的限制。按照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在一审的时候,如果要提供新证据,正常得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的时候交上去。 但要是证据属于“新的证据”的范畴,那在开庭之后提供也是可以的。所谓“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之后才新发现的证据。打个比方,之前没注意到某个关键的合同,庭审结束后才找到,这就属于这类。还有就是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到之前,申请法院去调查取证,结果没被准许,可到了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应该准许,并且按照当事人的申请去调取的证据。 要是当事人在开庭后交的证据不属于“新的证据”,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要是这个证据和案件的基本事实有关联,法院会采纳,不过会对晚交证据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罚款。要是和案件基本事实没啥关系,法院就可能不会采纳。 另外,在二审程序里,当事人同样可以提供新证据。一般来说,要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的时候提交;要是二审不用开庭审理,就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打官司的时候尽早把能收集到的证据都整理好,在规定时间交上去,避免出现逾期的情况,不然可能会有不好的后果。要是真有新发现的证据,也要及时和法院沟通,看看能不能作为“新的证据”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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