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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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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196人看过
导读:犯罪中止不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后,发现刑事案件的被告不仅属于中止犯,且实施的犯罪行为也没有造成损害,那么该中止犯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若是对犯罪中止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犯罪中止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一、犯罪中止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1、犯罪中止不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

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只能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实行和实行终了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的过程中。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完成之前停止的意思,所以犯罪完成之后,自动恢复或自愿赔偿损失,都不能认为是中止,而应当负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2)必须自动地中止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所谓自动地中止犯罪,就是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犯罪活动,它表现为行为人自己有可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犯罪的进行。如果行为人受到阻碍或感到恐惧认为自己已不能完成犯罪而停止犯罪的进行,就不是自动中止犯罪,而是被迫停止犯罪,因而不是犯罪中止,而是犯罪预备或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的自动性,不限于自动停止犯罪的进行。在实行终了之后犯罪既遂之前,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采取积极行为以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是犯罪中止自动性的一种表现。

(3)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所谓彻底地停止犯罪,就是行为人打消了完成该种犯罪的念头而不再实施该种犯罪。否则,如果是行为人感到时机不利,暂时停止进行犯罪而等到适当时机再实施,那就不是彻底地停止犯罪,而是犯罪进行的暂时中断。所谓打消了完成该种犯罪的念头而不再实施该种犯罪,是就行为人已开始实施的犯罪而言的,不能理解为行为人从此以后不再实施任何犯罪。

二、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包括发生的时间不同、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行为结果不同等。

1、发生的时间不同。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不同。

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4、刑事责任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三、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1、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由于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它必然引起被制裁的后果。所以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结果特征。刑罚的不可避免性不是犯罪的基本特征,更谈不上是本质特征。

2、犯罪的基本特征

犯罪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它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三个基本特征中的首要特征,也是它的本质特征。例如故意犯罪的量刑就重,过失造成同样的结果,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危害大而且必须定罪的,量刑也就比故意犯罪轻得多。

(2)犯罪是一种触犯刑事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

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就是说,只有当行为危害性的量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时,才能确认为犯罪。我国《刑法》根据社会上各种社会危害程度,有选择地宣布某些行为是犯罪并作出相应的规定,这就使犯罪在严重危害性特征之处,又派生出第二个特征的刑事违法性。表明犯罪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不仅包含有深刻的社会政治内容,而且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明显的法律形式特征。由此可见,社会危害性是违法性的基础。

(3)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不应当受惩罚和不需要进行惩罚是不同概念:不应当受惩罚是指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而不需要进行惩罚是指行为已构成犯罪,本应惩罚,但考虑到具体情况,如情节轻微、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而免于刑事处罚,此时的行为还是犯罪,只不过不给刑罚处罚罢了。

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属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总而言之,能达目的而不欲时,为犯罪中止。对犯罪中止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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