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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追尾汽车并受伤对驾驶人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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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790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摩托车追尾汽车并受伤对驾驶人怎么处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摩托车追尾汽车并受伤对驾驶人怎么处罚

摩托车追尾汽车并受伤的,应当立即报警,应当先由交警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负事故责任的驾驶人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车辆投有保险的,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机动车撞到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措施,并迅速报告交管部门,通知保险公司说明情况;之后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摩托车追尾汽车并受伤对驾驶人怎么处罚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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