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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字体是否属于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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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4379人看过
导读:根据相关的规定,字体也是拥有著作权的,但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够享有著作权的保护。一般来说,能够享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首先必须具有独创性,其次必须是能够以某种有形的形式来进行复制。
关于字体是否属于著作权

一、字体是否属于著作权

属于,依据《著作权法》第三条可知,字体享有著作权。如果对于公有字体改动较大,达到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要求的,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而对于完全是完全独创的字体,达到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要求的,也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

二、著作权保护对象有哪些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著作权保护对象的特征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以下特征:

1,具有独创性

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智力成果,而不是抄袭剽窃他人的。创作,是一种脑力劳动、智力活动,能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和专利法中的创造性的要求有所不同。专利法中的创造性,要求必须具有新颖性,甚至要求必须是首创的。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只要是自己创作的,是表现自己思想观念和感情的智力成果,该作品的水平即使低于已经出现的同类作品的水平,但只要自己创作的,就应认定具有独创性。

2,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成果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是一个十分广阔的领域,可以容纳所有的智力成果,但体力劳动的成果不属这一领域。

3,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著作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作品)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客体具有一定的外在形状、占有特定的空间。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观念的成果,而不是这些思想感情、观念的载体。但是,作品又必须附着于一定的载体,以一定的形的载体固定、记录下来,并且这种形体可以被大量复制。

4,作品不违反法律

依法被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即便具有上列三特征,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例如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内容反动或者淫秽下流的作品,无论是否符合前三个特性,均不能构成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客体。认定一部作品是合法,除宪法以外,出版法是主要依据其他法律也可以成为依据。

一般来说作品产生以后就会自动获得著作权,拥有著作权以后任何人都不得进行侵犯著作权,否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而作为字体也是享有著作权的,但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获得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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