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经济仲裁 > 缺席裁决庭审笔录和举证有哪些具体规定?

缺席裁决庭审笔录和举证有哪些具体规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3572人看过
导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缺席庭审裁决的,或者在庭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中途擅自退庭,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作出缺席审理判决,笔录经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对于缺席裁决庭审举证的,视为放弃提交证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自行承担。
缺席裁决庭审笔录和举证有哪些具体规定?

1、当事人缺席

(一)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开庭时不到庭的,或在开庭审理时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如果被申请人提出了反请求,不影响仲裁庭就反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二)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开庭时不到庭的,或在开庭审理时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被申请人提出了反请求,可以视为撤回反请求。

2、庭审笔录

(一) 开庭审理时,仲裁庭可以制作庭审笔录及/或影音记录。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制作庭审要点,并要求当事人及/或其代理人、证人及/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庭审笔录或庭审要点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 庭审笔录和影音记录供仲裁庭查用。

3、举证

(一) 当事人应当对其申请、答辩和反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二) 仲裁庭可以规定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期限。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提交的,仲裁庭可以不予接受。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是否延长,由仲裁庭决定。

(三) 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或者虽提交证据但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综上所述,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案件仲裁裁决时,对于庭审笔录或者举证存在异议,应当在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前当庭提出,如果缺席裁决视为放弃应有的合法权利,并且对于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经济仲裁相关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