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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4

什么时候国家能把农村土地回收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专业分析: 国家不会收回农民的土地。农民的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国的土地所有权有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所有,另一类是农村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自主经营。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023-03-14

租房的企业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看实际的情况。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出租人)已交纳了土地使用税,那承租者就不用再交了。 2、如果出租人没交,那税务机关就有权向实际使用人(承租人)征收。

2023-03-14

中国对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10亩以上的; 7、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20亩以上的; 8、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5亩以上或者其他林地10亩以上毁坏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3-03-14

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给个人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不可以,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63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2023-03-14

购房合同可以办理租赁证吗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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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不能办理租赁证,办理租赁证需要房产证。 一、《房屋租赁证》需要到市房产局办理。 二、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流程是: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填写租赁合同; (二)租赁双方当事人必交要件有; 1、《出租屋登记申请表》; 2、《房地产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3、《房地产证》、宅基地证或报建表; 4、共有的房产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 5、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中没有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应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7、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除提交有效产权证明外,还应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第3~7项的资料是复印件的,须提供正本核对后(包括加盖核对章和核对人签名),方能生效。 (三)审查登记。 1、管理服务中心审查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必交要件资料和交验资料。 2、管理服务中心审查合同内容,并将租赁资料输入房屋租赁系统。 3、区租赁所审批核发。 4、当事人到管理服务中心领回《房屋租赁证》。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2023-03-14

林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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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就土地承包未能订立书面合同的; ( 2)超出法定承包经营权期限的,超出的期限承包经营权约定无效; ( 3)承包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 ( 4)另外,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意愿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的约定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14

国有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如何办理,法律怎样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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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2023-03-14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补偿区别,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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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是国务院590号令,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规制定的《房屋征收实施则》。 3、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适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符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是对房屋进行评估与补偿,其中包括土地价值的补偿。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与家庭人口的多少没有关系。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2023-03-14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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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2023-03-14

宜昌农民有在地或土地征收问题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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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征收属于政府行政行为,如果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征收程序,属于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行政行为违法,也可以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 2、征地是一种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而法律行为是指能发生法律上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最经常的事实。法律行为包括直接意义上的作为,也包括不作为(即对于一定行为的抑制)。通常又把前者称为积极的法律行为,后者称为消极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