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查看此问题的更多回复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既然有钱款产生且已经逾期的,那么就能够成为债权人的条件。当事人每月还款,只能说明其有还款意向,但是不能成为免予被的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查看此问题的更多回复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韩海花律师,985重点大学法学硕士,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律师协会“12348上海法网”平台律师。从业数年,专注于民商事诉讼领域,在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已办理的百余件法律事务中做到了零投诉,以良好的业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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