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我国船舶碰撞事故赔偿制度大多遵循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方根据过错程度向受害方支付赔偿。在船舶碰撞案件中,碰撞责任通常是由双方进行辩论的,而赔偿的确定则是通过明确双方的责任来确定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船舶一切险的理赔范围,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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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碰撞必须发生在船舶之间。船舶碰撞码头栈桥或其他不属于船舶的物体,不属于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碰撞。碰撞的船舶,一方必须是除用于军事的或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位以下的小型船艇以外的海船和其他移动式装置 ,他方必须是除用于军事的或政府公务的船舶以外的任何船艇,包括海船、内河船、20总吨位以下的小型船艇。
2、碰撞必须发生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是指事实上可供船舶航行的任何水域,不论在该处是否有潮汐或在该处是否有航行的公共权利。在我国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有长江鸭绿江等。发生在与海不相通的或者不能用语于舶航行的内河湖泊上的碰撞不构成船舶碰撞。
3、碰撞须有损害结果,即有人身伤亡、财产的灭失或损害的事实。船舶碰撞如果没有造成船舶及船上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不构成船舶碰撞。因此只发生碰撞而未产生损害,船舶碰撞仍然不成立。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海商法》第167条的规定,无过错的船舶碰撞,包括由于不可抗力、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船舶碰撞。
1、不可抗力造成的船舶碰撞,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自然外力和社会因素,如台风、海啸、战争、等,导致船舶碰撞他船。
2、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又称意外原因造成的碰撞,是指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的船舶碰撞。即自危险局面形成之前直至碰撞发生或将发生为止的整个期间,船舶已恪尽职责,运用了通常应有的驾船技术,未违反航行规则,但仍不能预见或避免潜在事件造成的碰撞。其中,由于第三方侵权造成的碰撞,无论是第三方直接碰撞两船,还是一船因第三方外力侵害被动地碰撞另一船,两船间互不赔偿,但对于侵害的第三方,两船可依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向其索赔。
3、无法查明的原因,是指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一方犯有过错,或无法证明过错与碰撞间有直接因果关系。适用无过失船舶碰撞确定法律责任时,各方须有充分有效的证据具以证明,排除一切的法律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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