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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凯杰律师调解离婚纠纷:一对夫妻的和平分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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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2 · 151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徐凯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220231166775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52415169
代表案例:20个
律师优势:;团队化协助办案,强化各个律师专业特长,从各方面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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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年11月14日,徐凯杰律师参与了一起离婚纠纷调解。一对夫妻因感情问题来到法院,在调解中面临抚养费、财产分割等问题。徐凯杰律师协助厘清各项权益,最终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避免了诉讼对抗,高效和平地解决了纠纷。
徐凯杰律师调解离婚纠纷:一对夫妻的和平分手之路

徐凯杰律师接到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后,于2023年11月14日来到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参与调解。此时,这对夫妻带着复杂的情绪和各自的诉求来到调解现场。

原告提出了离婚诉求,要求婚生子由自己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同时还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被告虽然没有明确表达反对,但对于抚养费的金额和财产的分配存在疑虑。双方情绪较为激动,都坚持自己的观点,调解现场一度陷入僵局。

徐凯杰律师仔细分析了双方的情况和诉求,开始耐心地给双方做工作。对于抚养费问题,律师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和双方的经济状况,提出了一个合理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建议;在财产分割方面,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提出了公平的分配方案。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在调解协议的空白处写下了“诚信勤勉,依法维权”,希望双方能遵循这样的原则来解决问题。

经过律师的努力,双方的情绪逐渐缓和,开始认真考虑律师提出的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明确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自某年月起每月某日前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孩子独立生活时为止;被告对孩子有探望权,具体探望时间、方式双方自行协商;被告名下某存款某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6.5万元归原告所有,10万元全部归儿子所有,于某年月日存于儿子账户名下;双方其他财产已自行分割完毕,各人名下财产及物品归各人所有,各自债务各自承担。

调解结束后,徐凯杰律师在调解记录上又写下了“诚信勤勉,依法维权”。这起离婚纠纷在律师的调解下,以和平的方式得到了解决,避免了双方的诉讼对抗,保障了子女的利益和当事人的权益。徐凯杰律师在长期的一线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持着这样的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民商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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