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A工业有限公司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2021年,他们与B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为其定制真空-压力浸漆设备和固化炉,总金额达172.8万元。A公司按约完成了设备的设计、制作、安装及调试,还开具了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然而,B公司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在多次催讨后,仍拖欠115.96万元。A公司的资金周转陷入了僵局,企业运营举步维艰,每一分未收回的货款都像沉重的巨石,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这样的案子,佟新宝律师执业6年来已经办过400余件。
在这绝望时刻,佟新宝律师出场了。他是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专注于劳动争议与工伤、合同与欠款纠纷等领域。凭借200余起案件的经验,他迅速投入到案件中。
佟新宝律师接手案件后,做的第一件关键事就是全面收集并组织证据。他收集了《设备采购合同》《空载验收报告》《付款凭证》《增值税发票》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证明了“合同约定—履约完成—对方违约”的事实逻辑。曾经处理众多合同纠纷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关键不在泛泛的主张权利,而在精准地梳理证据。那个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的评选标准是专业、尽责,在这个案子里他做到了极致——例如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和整理,确保其能有力地支持A公司的主张。
针对“先开票后付款”的特殊约定,佟新宝律师结合发票开具时间,及时调整利息起算点为2022年2月1日。这一精准的诉讼请求调整,避免了因起算时间争议导致的利息损失。
转折突破发生在庭审阶段。B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但佟新宝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依据,在法庭上进行了清晰的事实陈述。他详细阐述了A公司的履约情况、B公司的违约事实以及利息计算的依据。这一决定性的一步,让法院全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A公司的主张,判决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A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15.96万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佟新宝律师成功助力A公司追回了货款及利息,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佟新宝律师表示:“律师的价值在于为每一个委托人力争最好的结果,帮他们真正解决问题、拿回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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