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爽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具备深厚的司法审判实践经验,曾任职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她擅长从复杂的证据中找到关键突破口,具备精准分析证据的能力,能够敏锐察觉检方证据的漏洞;还拥有多角度辩护的能力,从法律、事实等多方面为当事人进行辩护;并且熟悉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程序和审判规则。
在湖南长沙的一起骗贷罪案件中,董爽律师成功为民营企业家辩护,使其最终获得缓刑。
这是一起骗贷罪案件,董爽律师代理被告人钱XX。2012年9月,钱XX提供江西某某木业有限公司与上高某某人造板厂签订的虚假采购合同到江西XX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江西XX依据该虚假采购合同发放贷款800万元。贷款到期后,钱XX先还款又提供虚假采购合同续贷800万元,至今还有680万元本金未归还。2012年9月,江西某某公司与湖北XX公司的装修工程合同终止后,钱XX仍利用该合同向宜春市XX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贷款到期后部分还款,之后又续贷,截至2019年7月18日,尚欠贷款本金及利息。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江西某有限公司、被告人钱XX以欺骗手段取得两家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构成骗取贷款罪。
钱XX希望法院不认定其构成骗取贷款罪。案件存在诸多难点,一是检方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钱XX提供虚假材料贷款,证据表面上较为充分;二是银行确实遭受了重大损失,这在定罪上对钱XX不利;三是此类骗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较为敏感,法院在判决时会比较谨慎。
董爽律师首先对检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她发现,虽然钱XX提供了部分虚假采购合同,但三表、利润表、资产、财务报表等主要材料是真实的,且符合银行贷款标准,其他虚假材料是应银行要求提供的。她还调查了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的流程和责任,发现银行在审批时存在一定的疏忽。基于这些情况,董爽律师从多个角度进行辩护。她指出,这两笔贷款应属于民事上的纠纷,不构成刑法上的骗取贷款罪。钱XX主观上没有骗取贷款的故意,只是在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导致无法按时还款。
最终,法院采纳了董爽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判决钱XX获得缓刑。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同类纠纷,它提供了一种辩护思路,即从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入手,分析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和银行的责任。在裁判规则上,明确了不能仅仅因为提供了部分虚假材料就认定构成骗取贷款罪,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和实际情况。在举证方法上,示范了律师可以通过深入调查银行审批流程等方式,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判决。
从司法实践的普遍价值来看,这起案件反映出法院在审理骗贷罪案件时,更加注重证据的全面审查和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对于企业来说,在贷款过程中即使存在部分虚假材料,但如果主要材料真实且主观上没有骗贷故意,可能不构成犯罪。同时,也提醒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要加强审查,避免因自身疏忽导致贷款损失。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以借鉴董爽律师的思路,从多个角度寻找证据漏洞,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