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陷入一场如此可怕的漩涡。当警察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时,他的世界瞬间崩塌。他只是因为拖欠郭X款项,被迫签署了所谓的实际控制人证明,如今却被指控为七千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案的主犯。一审法院无情地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五年,这对他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他感到无比绝望,仿佛置身于黑暗的深渊,看不到一丝希望。
在这关键时刻,常洁律师出现了。常洁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毒品犯罪专业等刑事案件。她曾获中央电视台CCTV《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做律师前,她有着深厚的法学知识储备,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刑法学硕士,这让她对刑事犯罪案件有独特视角。这样的案子,常洁律师执业多年来已经办过五百余件。
接受委托后,常洁律师迅速展开行动。她先是全面细致地阅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李X。凭借四百余起案件的经验,她注意到,虽然李X签署了实际控制人证明,但这并不能直接证明他就是实际控制人。曾经在学术研究和学习刑法学的经历让她知道,关键不在表面的证明文件,而在实际的掌控情况。那个《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的评选标准是专业能力与社会担当,在这个案子里她做到了极致——例如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为李X洗清冤屈的线索。
常洁律师查明核心案件事实:案涉四家公司实际由郭X掌控,所有虚开行为均由郭X指使会计张X具体实施。据此,她确定两大核心辩点:其一,李X并非案涉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应对虚开行为承担主责;其二,郭X、张X系本案主犯,为查清全案事实,应将二人所涉案件与本案并案审理。
在二审法庭上,常洁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有力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她的辩护如同利剑,精准地击破了控方的证据链。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核心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一审法院依法将李X案与郭X、张X所涉虚开案件并案审理。
常洁律师表示:“法为圭臬,信为基石,我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我的职业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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