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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超160万增值税发票,三人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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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2 · 166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坤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82人 执业8年
律所:四川发现(德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620191012679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227591611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团队业务主要以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主,曾经办理过多起重大毒品刑事案件和网络信息犯罪案件,并取得良好办案成果,在房地产开发的非诉领域曾代理过多起招投标非诉事项。在合同纠纷领域承办多起合同纠纷,办案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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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三名被告人通过买卖发票赚取差价,涉及税额超160万。案发后他们自首并退缴违法所得,最终三人获缓刑判决。
虚开超160万增值税发票,三人获缓刑!

刑事案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李坤律师就处理过这样一起案件,三名被告人余XX、李XX、曾X,为获取非法利益,在2020年年底共谋通过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差价。余XX通过李XX提供的电话,从杨XX的公司以9%“点子费”购买发票,再以11%“点子费”出售给其他公司,三人共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超160万。

2019年执业至今的李坤律师,主要擅长刑事辩护和合同事务。在这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李坤律师作为被告人李XX的辩护人,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他注重对案件证据的梳理和分析,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案发后,三名被告人都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还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李坤律师在辩护中指出被告人李X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最终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虽虚开税款数额较大,但均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最终判处三名被告人缓刑。

李坤律师一直秉持着“受人之托,终人之事,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的执业理念。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总是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经手的案件已逾300件,每一个案件他都认真对待,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回顾这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李坤律师用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也让更多人看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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