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珠海市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江甲某有着多笔借款往来。原告通过银行转账、现金交付等方式,累计向被告出借了资金,被告为此出具了一张28万元的借条,双方约定了到期还款时间,还明确若逾期被告需承担违约金及律师费。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却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违约金、律师费及利息。被告则辩称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条金额不符,且已偿还部分款项。这起案件让原告陷入了资金难以收回的困境,他迫切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郑捷峰律师来自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自2022年执业以来,年均经办逾五十件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他还是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面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郑捷峰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多次仔细阅卷,对案件细节进行深入分析。为了证明借条金额系双方对前期借款本金及未付利息的结算确认,他收集并提交了借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律师费发票等证据。同时,结合双方的交易习惯,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在与原告的沟通中,郑捷峰律师始终保持及时、高效,每周都会主动向原告同步案件进展情况。对于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如被告还款行为是支付利息还是本金,他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明确指出被告的还款行为系支付利息,而非本金。
经过一系列的努力,XXXX年X月XX日,广东省珠海市XX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15802元、违约金及律师费。原告对郑捷峰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评价道:郑律师专业负责,帮我挽回了损失。
郑捷峰律师秉持为者常成,笃行致远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高效的庭审驾驭能力,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信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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