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行业蓬勃发展的背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时有发生。四川省有限公司与被告彭X的这场纠纷,就如同一面镜子,反映出建设工程领域中常见的矛盾与困境。
2019年12月10日,原告四川省有限公司与被告彭X签订了《内部钢筋制安分包协议书》,之后还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然而,随着工程的推进,双方的矛盾逐渐显现。原告主张双方所签协议因彭X无相应资质应属无效,仅愿向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46385.77元。被告彭X虽认可协议无效,但认为已实际完成的施工部分应按约定进行结算,提出反诉请求,要求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和利息、留守工地费用、机械费等共计724370.885元。这场纠纷让双方陷入了僵持,各自的诉求差距巨大,矛盾一触即发。
在这场复杂的纠纷中,柴昊然律师展现出了他的核心优势。柴昊然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他深入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工程款结算等核心争议点。在本案中,他针对原告和被告的诉求,仔细梳理工程签证、结算报告等关键证据。对于合同无效的认定,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清晰地阐述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以及工程款结算的合理方式。他的严谨和专业,为案件的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柴昊然律师自2023年正式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在民事领域尤其是建工类合同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曾担任富滇银行代理律师追讨贷款类欠款,累计追讨民间借贷类案件借款本金上千万元,还担任地方医院、文旅部门、国企专项服务法律顾问等。这些经历充分证明了他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经验,他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优势是经过长期实践验证的。
在办案过程中,有一个细节充分体现了柴昊然律师的执业理念。在整理证据时,柴昊然律师发现一份关键的工程签证单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这份签证单涉及到部分工程款的结算,如果不能准确认定,将影响到被告彭X的合法权益。柴昊然律师没有轻易放过这个细节,他多次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最终找到了能够明确该签证单内容的旁证材料。他始终坚信法律的力量,致力于通过自己的专业努力,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贡献力量。他知道,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只有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于2025年9月28日作出判决。认定原告四川省有限公司与被告彭X之间签订的《内部钢筋制安分包协议书》、两份补充协议无效;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判令原告向被告支付款项420799.45元及利息;判令原告向被告支付鉴定费28000元;驳回被告彭X的其他诉讼请求。这场纠纷在柴昊然律师的努力下,得到了合理的解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柴昊然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坚持,践行着成为广大委托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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