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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沙璇律师助力二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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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43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沙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5年 职务:主任
律所: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20120211132199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078501636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她始终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与诉讼权利;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领域,她善于精准识别法律风险、破解争议僵局,以“事前预防、事中把控、事后化解”的全流程服务,为当事人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在婚姻家事领域,她兼顾法理与情理,以专业理性与人文关怀妥善处理家庭矛盾,守护公平正义与家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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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沙璇律师自2021年起执业于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带领团队办理上千起案件。在胥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中,沙璇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在二审中为当事人据理力争,针对上诉人的多项诉求进行有效抗辩,最终成功维持原判,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胥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沙璇律师助力二审胜诉

胥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中,上诉人XXXXX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XX公司、原审原告XX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上诉人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支付条件未成就,被上诉人违背一事不再理原则、滥用诉权,且未按约定开具发票,上诉人有权拒绝支付;同时,原审法院未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被上诉人则辩称提起诉讼不存在重复起诉,付款条件已成就,“背靠背”条款应视为履行期届满,上诉人怠于行使权利阻碍支付条件成就。

沙璇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展现出了专业优势。在证据组织方面,沙璇律师梳理了案涉项目的验收情况、结算审核情况以及各方付款约定等证据,证明案涉项目已验收合格且过缺陷责任期,完成了结算审核,各方应及时结算支付。在法律观点突破上,针对上诉人提出的“背靠背”条款,沙璇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上诉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支付条件迟迟未能成就,应视为不正当地阻碍支付条件成就,依法应视为支付条件已成就。在程序运用方面,沙璇律师在二审中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抗辩,充分阐述被上诉人的观点和理由。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前后两案并非基于同一事实,不构成重复诉讼及滥用诉权;上诉人怠于行使权利,应视为支付条件已成就;上诉人以未开具发票为由主张支付条件不成就缺乏法律依据。对于工程价款的认定,一审认定事实及法律依据充分,予以维持。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保障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使其顺利获得应得的工程款及相关费用。沙璇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化解了纠纷,维护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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