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且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案件,律师多会遵循具结书建议,在量刑范围内争取从轻处罚。一般会围绕当事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方面进行辩护,较少去质疑案件的因果关系和已签署的具结书。
在Y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起案件中,张天昌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张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11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刑事案件已逾57件。他通过会见当事人、现场走访及全面阅卷,发现案件存在重大疑问,将案发过程明确划分为两个不同阶段,结合证人证言、病历诊断及现场情况,成功质疑第一段殴打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链条。尽管Y某某此前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张律师仍坚持做无罪辩护。
按照常规,可能的结果是法院大概率会采纳检察院建议的8年有期徒刑量刑。因为认罪认罚具结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且常规辩护思路很难突破既定的量刑建议框架。
然而,实际结果是法院虽未采纳无罪意见,但判决Y某某有期徒刑6年,较原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的8年减轻了2年。这一差异体现了张天昌律师在案件处理中不局限于常规,通过精准分析和坚定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实实在在的减刑利益。此外,在其他案件中,如行贿案,张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定性争议、持续的沟通说服,将量刑建议从3-4年实刑调整为适用缓刑;在污染环境案中,他及时介入,争取不批捕,最终促成终止侦查,洗脱当事人罪名。这些都展现了张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不同于常规的处理方式和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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