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没有借条往往让当事人陷入被动。德阳市的一位委托人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委托人向被上诉人转账20万元并备注“借款”,本以为这是很明确的借贷关系,然而一审法院却以“仅有转账凭证、无法证实借贷合意”为由,驳回了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委托人收到判决时,满脸的沮丧和无奈,他没想到自己有理有据的事情,却落得这样的结果。从表面上看,仅有转账凭证确实是一个不利证据,这让委托人在这场纠纷中处于极为被动的局面。
就在委托人感到绝望的时候,他找到了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的刘兴方律师。刘兴方律师拥有复合型专业背景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他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尤其是劳动纠纷、合同事务方面有着深厚的积淀。而在本案中,刘兴方律师的突出优势在于他对举证责任的精准运用和构建关键证据体系的能力。
在过往的工作经历中,刘兴方律师曾任职于云南某国有公司法务部,后又在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风控专员兼法务、风控部经理兼法务长达九年。这段经历让他在金融风控与合规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锤炼了敏锐的风险识别与处置能力。在处理类似的民商事案件时,他总能精准地把握争议焦点,为客户提供务实高效的解决方案。例如,在一些合同纠纷案件中,他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成功为客户挽回了损失。
在这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刘兴方律师严格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指出被上诉人抗辩该款项为居间介绍费,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他直击被上诉人证据不足的致命弱点,让对方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同时,刘兴方律师补充提交了合伙协议、项目结算单、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与转账凭证、备注信息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牢固地证实了借贷合意。他还层层拆解被上诉人“居间费”的抗辩,指出其无合同、无对应项目、无结算凭证,不合常理,彻底瓦解了对方的主张。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这一结果让委托人喜出望外,他对刘兴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刘兴方律师始终秉持“您身边的法律顾问,专业,易懂,有温度”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用专业的知识和温暖的服务,帮助委托人走出了困境。他的专业让委托人在绝望中看到了希望,他的有温度的服务让委托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在这个案件中,刘兴方律师再次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专业、易懂、有温度的法律服务。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不仅为委托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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