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穆X、冯X、黄X、张X、穆X几人陷入了一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漩涡,这让他们头疼不已。上诉人某科技公司主张穆X自2019年3月起担任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便利向关联方支付6笔款项共计799万余元,要求穆X返还剩余款项609万余元及违约金,其余被上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时情况极为棘手,科技公司似乎证据充足,而穆X等人面临着巨额赔偿的风险。他们咨询了一些人,但得到的答复都不太乐观,几人心里十分无助,不知道这场官司该如何打下去。
在迷茫之际,他们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的赵睿韬律师。赵睿韬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尤其专精于建筑工程案件,同时在债务纠纷、公司商事纠纷等方面也有很多成功案例。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侯衍涛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这样的履历让穆X等人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希望。
委托赵睿韬律师后,他迅速展开了行动。首先,赵律师精准界定穆X任职时间与身份。在2024年10月的一天,他在律所仔细研究穆X与科技公司的两份《劳动合同》,发现穆X仅认可签名真实性,否认其他手写内容为本人填写。同时,通过穆X与某物联公司人事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穆X2020年2月才实际入职,此前非公司员工。这一动作让科技公司主张“穆X2019年3月任总经理”的说法不攻自破。接着,赵律师还原付款审批流程。2024年11月,他在办公室梳理案涉6笔款项的支付链条,提交科技公司员工苏X创建的5笔付款OA流程,显示穆X仅在“直接领导”节点“同意”,后续需多层审批,穆X不享最终决定权。这有力地证明了穆X无最终决策权。最后,赵律师排除其他被上诉人责任。他收集冯X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据,证明冯X在纠纷期间在美求学,未参与实际经营;黄X、张X、穆X未参与科技公司管理,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科技公司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穆X在案涉转账时担任高管,其余5笔款项最终决定权在控股股东方,穆X无独立付款权力,亦无恶意串通证据,判决驳回科技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期间,科技公司未提交新证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一审事实,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意味着穆X等人无需承担任何还款或连带责任,他们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这场纠纷也完美解决。赵睿韬律师以他的专业和负责,为穆X等人守护了正义与信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