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往来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次涉及的是一起买卖合同退税损失争议案件,张雪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为被告实现全案胜诉。
张雪律师2013年正式执业,法学研究生学历,现担任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自执业以来,她独立承办各类疑难复杂民商事及刑事案件百余起,擅长精准拆解案件争议焦点、梳理证据脉络。
2019年至2020年,XX公司向XX公司采购手机,双方签订23份采购合同,约定款到发货、XX公司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总货款1743万余元。XX公司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分三批申报出口退税,合计退税金额约200.53万元。然而,税务机关函调显示,XX公司上游供应商交易存在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货名货量与单据不符等异常,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异常复函,税务部门向XX公司发出通知,前两笔已退税款被要求补缴,第三笔不予退税。XX公司自行补缴税款后,产生合计约200.53万元税款损失,并主张为处理事宜支出差旅费15194元。
于是,XX公司起诉要求XX公司赔偿税款损失及利息、差旅费及利息,还要求徐X、马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面对这一情况,张雪律师作为被告方的代理律师,迅速展开工作。
张雪律师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围绕合同无退税约定、我方无过错、原告放弃行政救济三大核心构建完整抗辩体系。她指出,XX公司已按约交货、开票,合同未约定货物用于出口及退税保障义务;退税异常系上游企业导致,非XX公司过错,XX公司无税务违法记录;XX公司收到税务通知后未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放弃救济途径,损失系自身造成。同时,张雪律师协助两被告梳理财务与交易证据,证明一人公司股东财产独立,排除连带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张雪律师依托扎实的法律适用与证据组织,充分阐述观点。她梳理上游交易合同、物流、发票、纳税申报等完整证据链,证明我方交易合规、无税务异常。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公司法一人公司规定、出口退税管理规范,说服法院采纳我方全部抗辩观点。
最终,法院经两次开庭、多轮调查取证,查明案涉发票异常源于XX公司上游供应商,XX公司与XX公司直接交易真实、单据一致,XX公司无过错;合同未约定出口退税相关义务,XX公司不负有保证退税成功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XX公司未行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直接补缴税款,对损失发生存在过错;徐X、马X已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不满足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要件。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这起案件中,张雪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为委托人避免了超200万元的潜在经济损失,彰显了她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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