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X与被告刘X是夫妻,两人在2016年5月登记结婚。2020年4月,被告刘X在某语音平台上认识了被告刘XX,后来两人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
在李X和刘X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刘X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网络购物、外卖代付等方式,给刘XX及其指定账户转了好多笔钱,加起来有好几万。李X发现刘X和刘XX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还有财产往来后,心里特别着急。她觉得刘X没经过她同意,就把夫妻共同财产给了别人,这不仅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还违背了公序良俗。
李X接到这些转账记录的时候,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她担心这些钱要不回来了,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于是,她委托天津某律师事务所的张书雯律师代理这个案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刘X和刘XX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还要求刘XX把相关款项都返还回来。
被告刘X对李X的诉讼请求没意见。但被告刘XX却辩解说,她不知道刘X已经结婚了,是被刘X欺骗了感情,她收到的那些钱是刘X自愿赠与她的个人消费行为。而且,她还说李X的主张已经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了。
张书雯律师是在李X发现情况后就介入了这个案子。她做了很多工作,系统地梳理了原告与被告刘X的婚姻关系证明、刘X与刘XX之间的转账记录、购物订单、外卖地址等电子证据。在梳理这些证据的时候,张书雯律师发现了很多关键信息,比如转账的时间、金额,购物的物品和收货地址等,这些都能清晰地呈现出刘X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第三者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
面对被告刘XX提出的诉讼时效、不知情等抗辩,张书雯律师准确把握确认之诉与返还请求权在时效认定上的法律界限。她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指出确认合同无效属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财产返还请求权虽属债权请求权,但应自合同被宣告无效后起算时效,李X起诉并没有超过法定期间。
张书雯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婚姻家庭领域已经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
最后,法院经审理查明,刘X在与李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及购物代付等方式向刘XX支付款项共计54,250.83元。法院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处分,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配偶的合法权益,而且这个赠与行为是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了公序良俗,所以这个赠与合同是无效的。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刘X和刘XX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还判令刘XX返还李X54,250.83元。李X原本担心钱要不回来,最坏的结果就是这些钱打水漂了,但在张书雯律师的努力下,她成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财产。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个案子能胜诉,靠的就是张书雯律师把每一项证据都梳理得清清楚楚,准确把握法律界限,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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