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和被告B经朋友介绍相识,被告B以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原告A借款,原告A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给了被告B数十万元。之后,被告B又借走原告A的信用卡使用,还承诺会按时还款。可后来,被告B只还了部分借款,剩下的本金一直拖着不还,信用卡也产生了数万元欠款没结清。原告A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征信,只能自己垫付了信用卡欠款。原告A多次催被告B还钱,被告B虽然承认欠款,但就是拖着不还。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A委托了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吴震律师提起诉讼。吴震律师是从2018年开始执业的,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遗产继承、交通事故等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在刑事辩护和建筑工程案件方面,占比约40%。
吴震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固定了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信用卡交易明细、还款记录等关键证据。之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B返还剩余借款本金、返还信用卡代垫款项,并支付相应逾期利息。
案件审理时,被告B经法院依法传唤,既没正当理由又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和任何证据,法院只能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在庭审中,吴震律师完整呈现了证据链,清晰阐述了借贷关系成立、款项实际交付、信用卡欠款由原告垫付等核心事实,还精准适用民法典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请求法院支持原告A的全部合理诉求。
这起案件属于复合型民间借贷纠纷,核心焦点在于借款金额认定、利息起算时间、信用卡欠款责任承担等问题。法院经缺席审理后作出认定:原告A与被告B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被告B没按时归还剩余借款,构成违约,要承担返还责任并支付逾期利息。原告A将信用卡出借给被告B使用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但原告A已实际代为清偿信用卡欠款,被告B应当将该笔款项全额返还给原告A。关于利息部分,法院依法支持借款本金自起诉之日起按照一年期LPR计算逾期利息;信用卡垫付款部分因行为无效,依法不予支持利息。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B向原告A返还剩余借款本金数十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时返还信用卡代垫款项数万元,案件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B承担。原告A原本担心钱要不回来,没想到在吴震律师的帮助下,核心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支持,成功追回了全部借款及信用卡垫付款项。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吴震律师通过精准拆解案情、完整闭合证据链、专业精准适用法律、高效推进诉讼程序,让原告A在这场民间借贷纠纷中胜诉,守护了原告A的财产安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