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是某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的员工,自入职以来,一直兢兢业业工作。然而,从某一年的某个月起,公司开始长期拖欠他的工资,而且也没有依法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老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人介绍,找到了在广东佛山执业的叶文晖律师,委托他向某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这起案件的麻烦在于,公司可能会提出各种抗辩理由,比如主张老刘是自行离职等。而且,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以及欠薪的事实,需要有充分的证据。
叶文晖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了老刘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据链,锁定了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及欠薪事实。针对公司提出的“老刘自行离职”等抗辩,叶律师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指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即构成违法,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庭审中,叶律师围绕“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欠薪金额的确定性”“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三大核心争议焦点展开充分举证质证。
最终,某仲裁机构经审理,全额支持了老刘的仲裁请求:确认老刘与某地产营销策划公司于某段时间内存在劳动关系;裁定公司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老刘支付拖欠工资若干元;裁定公司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老刘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干元。本案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均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裁决已生效。
除了这起劳动纠纷案件,还有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蒙某是事故中的无责乘客,因两辆机动车碰撞导致重伤,经鉴定构成肢体十级伤残、精神九级伤残。事故认定书认定两肇事司机各负同等责任。蒙某因事故产生了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巨额损失,而且他家还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十分困难。蒙某委托叶文晖律师代理其向肇事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叶文晖律师指导蒙某收集完整诊疗记录、费用票据、伤残鉴定意见书、贫困户证明及被扶养人身份信息,夯实损失计算依据。针对保险公司对伤残等级、医疗费合理性、误工费时长、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等核心争议点,叶律师当庭提交反驳证据并阐明法律依据,成功驳斥保险公司重新鉴定申请及不合理扣减主张。同时,叶律师厘清交强险优先赔付规则、商业三者险按责分担机制,精确核算各方垫付款项,确保蒙某获赔金额准确无误。
法院全额采信了叶文晖律师的主张,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蒙某15.5万余元,另一肇事司机赔偿蒙某4.56万余元,驳回蒙某其他诉讼请求。蒙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有效缓解了其家庭经济困境。
判决下来后,老刘和蒙某都对叶文晖律师的专业服务表示感激。他们认识到,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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