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证监会对中XX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虚增置入资产评估值、虚增营业收入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单XX、桑XX等多名投资者因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一事受到损失,向其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的认定,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的因果关系,损失是否受其他因素影响及赔偿金额确定,以及各责任主体的责任认定和诉讼时效等问题。
2006年执业的徐晓律师接手了这些案件。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徐晓律师首先对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文件进行逐页审查,发现文件中对中XX公司虚增资产和营收的具体时间、金额有明确记录,通过与公开信息交叉验证,确定了虚假陈述实施日。这一发现为后续认定交易因果关系提供了关键时间节点。
在核对投资者交易记录时,徐晓律师凭借比对过上千份交易记录的经验,仔细比对每一笔交易的时间、价格和数量。他发现部分投资者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有多次买入行为,且买入时间与公司利好虚假信息发布时间高度吻合。通过向证券交易所调取交易原始数据进行验证,进一步确认了投资者的买入行为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的关联,为认定交易因果关系提供了有力证据。
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徐晓律师还对证券市场系统风险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调取了同期市场指数数据,与中XX公司股价走势进行对比,发现市场整体波动对股价有一定影响,但中XX公司股价下跌幅度明显超过市场平均水平。通过申请专业机构出具市场分析报告进行验证,确定了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对投资者损失的影响比例,为合理确定赔偿金额提供了依据。
最终,在多起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中XX公司向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印花税损失,其他相关责任主体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如单XX获赔投资差额损失9,003.56元,佣金和印花税损失11.7元;祁XX获赔投资差额损失95,119.41元,佣金和印花税损失123.66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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