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近3年办理刑事案件47件,辩护成功率超75%,36件案件斩获不批捕、缓刑、减刑等理想结果。他始终秉持“办案谨慎,注意细节,善于沟通”的执业理念,从案件证据链条深挖辩护要点,为当事人筑牢权益防线。
在众多成功案例中,有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颇为典型。2024年1月10日至11日期间,被告人刘X明知上家资金来源系犯罪所得,仍按照上家要求从青岛前往济南,将名下银行账户、账户和手机提供给上家用于收款、转账,并前往银行帮助取现,协助转移诈骗资金365000元,从中非法获利2432.8元。2024年5月8日,刘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
陈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准确定性刘X的从犯地位,因为刘X并非犯意发起者,也未实际占有赃款,仅按上家指令行事;全力争取自首认定,刘X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法院认定自首成立;积极推动退赔,律师与家属沟通,在判决前退赔5万元,满足了公诉机关提出的缓刑条件;精准把关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公诉机关明确将“缓刑”作为附条件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认定刘X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情节,采纳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冻结账户内款项发还被害人。刘X得以在缓刑考验期内正常工作生活,避免了实刑羁押。
还有一起诈骗、偷越国(边)境案。被告人张X受高薪诱惑,于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先后偷渡至缅甸果敢和勐波县,加入诈骗窝点实施“杀猪盘”和“裸聊”诈骗,累计时长18个月。2024年7月23日,张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建议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陈健律师提出张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从犯、胁从犯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准确认定自首情节,积极争取从犯认定,虽胁从犯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通过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的三重情节,张X获得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范围内最优结果,其刑期与同案中诈骗时间更短、无自首的被告人相比有明显优势。
另外,在赌博案中,被告人李X在2025年7月27日至10月期间,通过微信接受“六合彩”投注聚众赌博,赌资92800元。2025年10月15日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退出违法所得1696.2元。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陈健律师提出李X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律师迅速确认李X认罪认罚意愿,全面呈现从轻情节,积极争取缓刑。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律师意见,判处李X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陈健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累计收到当事人多面致谢锦旗,涵盖经济犯罪辩护、暴力犯罪辩护、刑事合规等多个领域。他独创的「三阶刑事风控体系」,更为企业与个人提供全流程刑事法律风险诊断,提前筑牢风险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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