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涉嫌电信诈骗情节严重获得轻判
被告人杨XX,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2023年,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8月19日到22日,杨XX与同乡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其贵州农村商业银行卡共计过账363052.2元,涉诈资金340042.2元。9月17日,在银行卡被冻结的情况下,杨XX还将银行卡密码提供给他人,该账户又过账21900元,涉诈资金6000元。两张银行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涉诈资金346042.2元。
争议焦点一:是否构成自首
法院查明:杨XX经公安口头传唤到案,但到案后并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双方主张:辩护人认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系自首;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自首。
法院认定:杨XX虽到案,但未如实供述,不能认定为自首,辩护人的此节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争议焦点二:非法获利金额
法院查明:起诉书指控杨XX非法获利2000元,依据是其微信支付4次“零钱提现”,但无其他证据印证,且与同案犯供述矛盾。
双方主张:辩护人认为指控杨XX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公诉机关坚持指控。
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杨XX获利2000元证据不足,依法不予认定,采纳辩护人的意见。
法院最终判决,杨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
案例二:涉嫌诈骗罪金额特别巨大获得缓刑
被告人谭XX、卢XX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2023年8月25日,谭XX通过软件认识上线,伙同卢XX等人按上线指示更改微信资料、添加好友,冒充领导与他人沟通,诱导转账。卢XX添加的好友朱XX、严XX添加的好友李XX均因警觉未转账。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
争议焦点一:谭XX是否应对全部诈骗金额承担责任
法院查明:谭XX仅是提供移动设备,其他诈骗行为由上线远程操控完成。
双方主张:辩护人认为谭XX不能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公诉机关认为谭XX构成诈骗罪。
法院认定:谭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对其从轻处罚。
争议焦点二:卢XX是否构成自首
法院查明:卢XX自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双方主张:辩护人认为卢XX构成自首;公诉机关未明确提及。
法院认定:卢XX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判决,谭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卢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追缴谭XX违法所得620元,卢XX违法所得220元。
案例三:涉嫌贩卖毒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被告人王XX曾因抢夺罪被判刑。2025年,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贩卖毒品罪方面,王XX两次协助联系毒品交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方面,王XX明知所取现金为犯罪所得,仍参与转移25万元赃款。
争议焦点一:王XX是否构成自首
法院查明:王XX主动到大连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双方主张:辩护人认为王XX构成自首;公诉机关未明确提及。
法院认定:王XX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争议焦点二:王X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
法院查明:王XX受他人指使,未主导犯罪。
双方主张:辩护人认为王XX是从犯;公诉机关认为王XX构成犯罪。
法院认定:王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判决,王XX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
法律建议
这几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千万别为了一点小钱就把自己的银行卡、微信号等提供给别人使用,很可能就会涉嫌违法犯罪。其次,如果不小心卷入了刑事案件,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最后,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尾
这三个案例中,法院根据不同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被告人有的获得了轻判,有的获得了缓刑,这都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宽严相济。高永帅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大程度的从宽处理。他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让他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正是这些实战积累和专业知识,让他在处理这些复杂案件时,能够精准识别量刑情节,有效沟通促成认罚,最终为当事人赢得了满意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