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某是一名无业人员,从某年某月开始,她在某直播平台用手机号注册了直播账号。在直播间里,她通过表演揉X、自X,并进行性挑逗等方式进行淫秽表演,以此吸引观众刷礼物。直播结束后,她把收取的礼物以虚拟币的方式提现到自己的银行卡和支付宝里。从该年某月到某月,她通过这种方式非法牟利数万元。
后来,韦某被警方抓获。到案后,她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还向公安机关退缴了违法所得。舞钢市人民检察院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韦某提起公诉。
韦某委托了河南金豫律师事务所的肖国超律师为自己辩护。肖国超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执业以来承办了数百件相关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在这个案子里,肖律师提出了辩护意见,认为韦某的直播行为不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但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韦某通过互联网对外实施淫秽直播,其行为实质上是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符合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构成。不过,考虑到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还退缴了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韦某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若干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若干元。同时,对韦某退缴的违法所得及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对下余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后上缴国库。
从这个案子中,咱们普通人能得到一些启示。首先,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的行为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为了牟利而触碰法律红线。其次,如果不小心涉嫌违法犯罪,要及时坦白,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最后,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金钱观,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去获取财富。
肖国超律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系统的法学教育赋予他严谨的法律思维与扎实的知识体系。执业这些年里,他承办了数百件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这个案子中,他精准地抓住案件关键,虽然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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