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受雇于B,在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被水泥过梁砸伤左脚,造成多发性骨折。A起诉要求B赔偿各项损失,还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自己已尽合理注意义务,是A自身违规操作,应担主要责任。这时,A委托了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的于彩霞律师。于彩霞律师服务于上海杨浦区,执业多年,在各类案件中经验丰富。
你可能会想,A受伤了,责任划分应该很明确。但这个案子难点在于,C是否真的存在选任过错,以及A自身的责任比例该如何确定。C认为自己已尽到注意义务,而A可能认为C选任无资质人员有过错。而且A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也存在争议。
于彩霞律师先收集证据,举证A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然后针对A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接着,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A与B形成劳务关系,B承担45%责任,A自身承担45%责任,C承担10%责任。C此前垫付的20,400元归A所有,无需另行支付。B赔偿A63,620.42元(扣除已垫付32,500元后实际支付31,120.42元),驳回A其他诉讼请求。
除了这个案子,还有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仲裁后双方均不服起诉。于彩霞律师在诉讼中积极与对方沟通,促成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两公司共同支付A31万元,A放弃其他诉请,一次性解决全部争议。
判决下来后,当事人对结果都比较满意。他们也意识到,遇到法律问题找专业律师,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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