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克拉玛依市,原告XX与被告XX这对同学夫妻,因性格不合、价值观差异大,婚后矛盾不断。原告此前起诉离婚未获支持,此次再次委托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婚生女抚养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被告同意离婚,但主张婚生女由其抚养,称原告存在心理问题、身体不佳且无人帮带孩子,还要求原告按收入25%支付抚养费。
接手本案的,是2020年开始执业的律师赵婧。该律师怀疑被告主张抚养权的合理性,决定进行查证。她逐页翻看孩子生活情况的相关证据材料,用红笔标记出被告擅自带离孩子的时间节点和相关描述;还制作了《孩子生活环境对比表》,对比原被告双方的居住条件、生活氛围等。通过这些动作,律师发现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带离孩子,破坏了孩子稳定的生活环境,而原告有稳定收入与固定住所,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在财产分割方面,律师仔细核对房产、车辆的购买合同、贷款记录等证据,与双方沟通协商,最终协助双方达成公平合理的分割方案。
同时,也提醒人们在处理婚姻问题时,要尊重孩子的权益和稳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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