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李桂英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深耕刑事与民事诉讼领域,累计承办案件超三百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40%。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作风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她在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罪名变更等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尤其擅长从证据细节切入,精准突破案件难点,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以下两起典型案件,尽显其刑辩专业实力。
醉驾案件办理难度极大,普通危险驾驶案检察院通常1个月办结,而以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极为罕见,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对此类案件审查尤为审慎。林XX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血液乙醇含量经鉴定超标,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面临定罪处罚风险。案件核心难点在于,涉案《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乙醇浓度,并非林XX驾驶时提取,而是驾驶结束数小时后采集,且有证据显示林XX停止驾驶后在家存在再次饮酒行为,无法排除驾驶后饮酒导致酒精浓度升高的合理怀疑,鉴定结论难以直接反映驾驶时真实状态。
李桂英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细致梳理卷宗证据,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争议点。针对鉴定程序瑕疵与证据链漏洞,她撰写专业法律意见,清晰阐述鉴定时间滞后、驾驶后饮酒影响等关键问题,论证现有证据无法达到刑事定罪标准。该意见提交后,检察院高度重视,经审查后退回补充侦查,最终采纳律师观点,认定案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林XX作出不起诉决定,彻底避免了其被定罪的不良后果,守住了当事人的人身与名誉权益。
另一案中,艾X因伙同他人偷盗电缆,被公安机关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该罪名起点刑为三年,一旦定罪将面临重刑,而艾X家庭情况特殊,强烈希望避免监禁刑罚。案件难点不仅在于重罪指控,被害单位提供的《损失明细》客观性存疑,难以证实实际损失,为案件辩护带来双重挑战。
李桂英律师接手后,迅速联系检察院阅卷,深入分析案卷材料,精准剖析案件定性争议。她提出核心辩护意见:艾X主观上仅具有偷盗故意,实施行为时并不知道涉案电缆系正在使用中的公用设施,缺乏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主观故意;同时,被害单位《损失明细》缺乏客观依据,无法证实实际危害结果,不应作为定罪量刑依据。据此,她主张本案应按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而非重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退回补充侦查后,将罪名变更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并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庭审中,李桂英律师进一步梳理从轻情节,结合艾X认罪悔罪、赔偿谅解等情况,全力争取轻判。最终,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艾X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成功为当事人实现罪名降档、避免监禁的核心诉求。
执业多年来,李桂英律师始终秉持“证据为王、精准辩护”的办案理念,从阅卷分析、提交专业意见,到庭审精准辩护,每一步都直击案件要害。三百余件案件的实务积淀,让她擅长破解各类刑案难点,用专业实力为当事人保驾护航,彰显刑事辩护的责任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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