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厦门的法律界,王俊杰律师正以其专注和专业,在劳动纠纷领域崭露头角。自2023年开始执业,王俊杰律师毕业于集美大学法学专业,现就职于福建三乾律师事务所。他承办案件百余件,专注于劳动、工伤领域,秉持“诚以待人,毅以处事”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全流程法律顾问服务。
在张XX与厦门某生物技术公司劳动争议案中,王俊杰律师展现出了对劳动法律的深刻理解和精准运用。2019年6月3日,张XX入职该公司,历经多次调岗。2024年4月18日,公司以张XX“造成损失”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XX认为解雇理由不成立,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虽支持部分赔偿金请求,但驳回了竞业限制补偿请求。双方均不服诉至法院。
王俊杰律师深知公司主张的“损失”需有客观标准与证据支持。他通过细致梳理报价单、审核流程等证据,发现公司主张的“损失”缺乏依据。《再生资源利用合作协议》约定的“当日回收市场价”未明确参考标准,公司自行援引的第三方网站价格与初端价格差异大,不能作为损失计算依据。且张XX仅为经办人员,对价格无决定权,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对于废品被盗问题,张XX已及时报告并采取临时措施,公司自身管理存在漏洞。同时,王俊杰律师论证年终奖属劳动报酬应计入赔偿金基数,并依据竞业限制协议及履行事实,争取到补偿金。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张XX违法解除赔偿金及竞业限制补偿,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件的成功,得益于王俊杰律师在劳动法领域的深耕,他对劳动法律条文的熟悉以及对证据的精准把握,与他承办百余件劳动纠纷案件的经验密不可分。
而在厦门某物业公司与黄XX劳动争议案中,王俊杰律师站在了企业一方。2019年7月8日,黄XX入职该物业公司,2024年因未履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作职责,导致公司被索赔并支付赔偿款31800元。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解除与黄XX的劳动关系,黄XX不服申请仲裁索赔。
王俊杰律师精准锁定黄某某工作失职与公司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运用《劳动合同》约定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明确条款,论证解除行为的合法性。他还通过梳理年休假记录、年终奖制度规定,全面阻断员工各项索赔请求。仲裁委最终驳回黄XX全部仲裁请求,为公司避免了近14万元的经济损失。这体现了王俊杰律师不仅能维护劳动者权益,也能为企业防范用工风险,这与他为企业提供劳动法律培训、搭建合规体系等全流程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相关,使其能从企业管理和法律规定多方面综合考虑问题。
王俊杰律师在这两起劳动纠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正是他执业以来专注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领域的体现。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劳资双方在复杂的劳动纠纷中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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