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至6月期间,未成年人段X在他人带领下参与贩卖美托咪酯电子X烟弹,涉及金额达22400元。2024年7月,段X因涉嫌贩卖毒品罪、非法经营罪被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虽变更为取保候审,但案件仍在审查起诉阶段,段X面临着可能被刑事定罪的困境,这对于一个未成年人的未来发展影响巨大。在此情况下,随州地区黎芳律师接受随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段X的辩护人,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开启了这场辩护之战。
黎芳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是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她深耕随州本地法律服务10余年,累计办结案件300+,在婚姻家事、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9大核心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其秉持着“勤勤恳恳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用心用情办案,做一名有灵魂的法律人”的执业理念,一直致力于用专业与共情为客户守住权益底线。
在接手段X的案件后,黎芳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深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仅要依据法律条文进行辩护,更要体现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她首先进行了全面的阅卷、会见和社会调查。在对贩卖毒品罪的辩护中,她敏锐地捕捉到“美托咪酯列管时间”这一关键时间节点。她指出,涉案物质“美托咪酯”于2024年7月1日才被正式列管为毒品,而本案指控的贩卖行为发生于2024年5月至6月,彼时该物质尚未列管,根据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不能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同时,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涉案烟弹的具体来源,也无法证实他人贩卖的美托咪酯电子X弹来自于段X,认定段X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证据链条断裂。这种精准的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能力,成功阻断了贩卖毒品罪的成立,避免了段X面临重罪刑罚。
对于非法经营罪,黎芳律师并没有纠结于无罪辩护,因为事实较为清楚。她全面挖掘了段X的从宽情节,段X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起次要、辅助作用;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还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5700元。黎芳律师将这些情节充分呈现给检察机关,说服检察机关适用相对不起诉。
在整个辩护过程中,黎芳律师还推动检察院开展社会调查,落实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等制度,为不起诉奠定程序基础。并且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促成段X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消除社会危害后果,为不起诉增加了重要筹码。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黎芳律师的辩护意见,对于贩卖毒品罪,因证据不足而不成立;对于非法经营罪,认定段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黎芳律师凭借其专业的辩护策略和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原则的运用,成功为段X避免了两个罪名的刑事追究,让当事人无犯罪记录,可正常回归社会,实现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