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的工作就是在法庭上唇枪舌剑,赢下每一场官司。但王飞快律师却不这么看。在他看来,真正的胜诉并非仅仅是在法庭上战胜对手,而是切实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XX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光纤激光五轴管材专用切割机,支付了50000元预付款后,乙公司却长期未按约交付设备。XX公司委托王飞快律师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在这个案件中,王律师面临着定金性质认定、合同解除权是否消灭、交货义务与付款义务先后顺序等诸多争议焦点。经过深入分析和研究,王律师提交了《产品购销合同》、银行付款回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被告逾期未交货、构成根本违约。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被告返还预付货款50000元。虽然双倍返还定金的诉求未获支持,但王律师通过努力,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让委托人避免了更大的风险。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一个公共场所侵权案中,原告系未成年幼儿,在某游乐公司儿童淘气堡玩耍时,被另一未成年儿童杜X追逐撞倒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原告先后在多家医院治疗,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多项损失。事发时,杜X由徐XX受托监护但未进场陪同,游乐场经营者未及时制止追逐行为,原告监护人亦未全程陪同。王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梳理了未成年人侵权、监护委托、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三大法律要点,协助原告提交了身份信息、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等完整证据链。在庭审中,王律师重点论证了受托监护人未陪同存在过错、经营者未巡视制止危险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原告监护人过错程度较轻等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意见,判决钱X、徐XX连带赔偿53211.43元,某游乐公司分公司赔偿42158.57元,原告合计获赔95370元。这个案件中,王律师没有一味地追求胜诉,而是通过调解和协商,让各方都能接受结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王飞快律师认为,“赢”并不意味着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要争得胜利,而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最适合的解决方案。他始终坚持以解决客户实际问题为导向,提供精准法律方案,用专业和务实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王飞快律师执业近10年,承办近千案,擅长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他不盲目求胜,如在买卖合同纠纷中为委托人挽回损失,在公共场所侵权案中精准划分责任助原告获赔。他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提供精准法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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