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简背景:被告人吕XX因涉嫌冒充期刊投稿邮箱实施诈骗,被公诉机关指控骗取多名被害人“初审费”“复审费”合计人民币XXXXXX元。陈俊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银行流水中部分款项是否应计入诈骗金额展开辩护,最终法院未将全部指控金额认定为诈骗数额。逐件写动作
细致阅卷,锁定争议流水:当时面临银行流水中部分款项性质不明,可能全部被计入诈骗金额的障碍。陈俊峰律师全面审查了涉案银行卡的交易明细清单、被害人陈述、电子邮箱记录等证据,发现部分银行转账未备注“初稿费”“复审费”等与论文发表相关的费用信息。这一动作让律师锁定了存在被认定为其他性质款项可能的争议流水。
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确定辩护策略面临如何在认可基本犯罪事实的同时降低涉案金额的难题。陈律师确定“认罪认罚+金额异议”的双轨策略,一方面认可诈骗罪的基本构成,另一方面就存疑银行流水提出异议,主张不应全部计入诈骗数额。该策略为后续辩护明确了方向。
庭审中依法提出异议:庭审时需说服法官不将部分款项计入诈骗金额。陈律师指出未明确备注与论文发表相关费用的转账,缺乏与本案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性,不能排除为被告人其他合法或非法收入的可能,且公诉机关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部分款项与诈骗行为具有对应关系。这使得法官对银行流水证据关联性进行审慎审查。动作与结果的呼应:细致阅卷锁定争议流水+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庭审中依法提出异议→法院在认定诈骗数额时,未将全部指控金额予以认定,为被告人争取到相对有利的数额基础,同时法院依法采纳被告人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等情节并从轻处罚。结尾: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峰律师,执业证号为13212202410843766,自202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多起诈骗案件中,他通过细致阅卷、精准制定策略等动作,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展现出扎实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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