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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案的从轻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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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5 · 116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徐存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48人 执业6年
律所: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3420201028304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113209802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徐存江律师,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有看守所工作经验,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合同事务,交通事故等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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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2019年起,安X等人非法制造爆炸物用于开采矿石,张X参与其中。徐存江律师作为张X的辩护人,围绕从犯地位、主观恶性、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精准辩护,最终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幅度内,判处张X有期徒刑二年,为其争取到有利结果。
爆炸物案的从轻辩护

2019年10月16日,公安机关查获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现场扣押自制雷管、炮王鞭炮及配制炸药的原料,经鉴定烟火药含量达9320克。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检察院对安X、王X、田X、马X、阮X、张X六人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提起公诉。张X的辩护人是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的蒋和徐存江律师。

徐存江律师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自2020年执业至今,是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及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此前处理过不少类似的刑事案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在接手案件后,徐存江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的证据和细节。他发现张X在共同犯罪中主要负责雷管连接线制造,并参与指导雷管及炸药的制造工作。徐存江律师抓住这一关键,论证张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他指出,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同时,徐存江律师强调张X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且未造成严重犯罪后果。张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还自愿认罪认罚。徐存江律师认为这些情节都应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在法庭辩论阶段,徐存江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证据意识,将这些量刑情节一一阐述。他引用相关法律条文,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了严谨的辩护。此前,他也曾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自首认定从犯认定等有利结果。

最终,法院在公诉机关提出的二年至三年量刑建议幅度内,采纳了徐存江律师提出的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判处张X有期徒刑二年,这是量刑建议幅度的最低刑期。

在这起案件中,徐存江律师准确把握量刑情节,通过严谨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处罚结果,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赢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充分信任与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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