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扬超律师自2018年投身法律行业以来,在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成果斐然。在合同纠纷方面,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欠款,保障了合同权益;婚姻家事案件中,高效处理离婚、继承等问题,维护了委托人的家庭财产和情感利益;劳动争议里,帮助劳动者争取到合理的赔偿和权益;债权债务领域,累计为当事人追回大量欠款。
卢扬超律师擅长的核心业务领域及专业优势十分突出。在合同事务方面,他能够精准把握合同条款,从合同的起草、审查到纠纷的解决,都有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见解。在处理合同纠纷时,他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在婚姻家事领域,他处理离婚案件时,注重调解效率,能快速为当事人解决婚姻问题。在财产分割方面,凭借丰富的经验,为委托人争取到合理的财产份额。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他有着低龄儿童抚养权争取的丰富经验,能破解抚养权变更的难点,有效追索抚养费并进行强制执行,还能精细化约定探视权。在原配维权/财产追回方面,他曾成功处理多起婚内出轨、赠与第三者财产的案件,为原配累计追回了可观的财产。
下面来看卢扬超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案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件类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角色:原告
案情简介:原告许XX于201x年10月通过转租方式承租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面积约1650平方米,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并注册成立公司。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于2021年4月完成搬迁,但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长期协商未果。何XX已与政府签订《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取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但拒绝向实际使用人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
核心诉求:许XX要求何XX支付其应得的拆迁补偿款,包括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等。
案件难点:一是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导致租赁合同可能无效,增加了确定许XX补偿请求权的难度;二是何XX拒绝提供《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使得确定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困难;三是何XX提出“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
律师策略:卢扬超律师首先厘清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然后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1248.29平方米),逐项论证许XX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最后针对何XX提出的抗辩主张,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并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案件结果: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最终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7,357.32元,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典型意义:一是在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通过确立实际使用人的补偿请求权基础,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二是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主动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有助于破解证据难题;三是精准计算补偿金额,结合测绘数据与政策标准,避免因简单按合同面积主张而导致败诉风险;四是在合同无效背景下,运用“公平原则”和“剩余租期比例”说服法院支持部分安置与停业损失,为维护实际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思路。
在司法实践中,卢扬超律师的这起案例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它提醒我们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要充分考虑合同的合法性、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补偿金额的计算以及公平原则的适用等因素。卢扬超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办案策略,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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