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XX公司因与员工CXX的劳动争议一案,被员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加班工资11321.38元。仲裁委裁决公司需支付该笔费用,公司不服裁决,于2023年XX月XX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背景下,浙江和纳律师事务所的吴俏俊律师接受了XX公司的委托,为其代理此案。
吴俏俊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年时间,服务地区为杭州。在这12年里,她累计办理数百起各类案件,在民商事、知识产权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始终坚持以客户核心权益为导向,以“专业、严谨、务实”为执业准则,现任钱塘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等多个社会职务,还曾获得2019年“钱塘新区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在本案中,吴俏俊精准梳理计件工资制下的劳动事实。她提交了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明确了原告未安排被告加班的事实。她指出,被告系原告公司电焊工,工资按计件计发,原告未设置劳动定额,仅要求完成时限,安排的工作量可在时限内完成,被告作为熟练工无需加班。员工手册及劳动合同均未要求被告按标准工时打卡,也未在工作日外要求加班。被告工资按工作数量计算,与考勤无关,原告无义务保存被告自行打卡记录。被告工单不真实,确认提货日系原告给的最后时限而非加班时间。
吴俏俊还从法律角度进行了深入论证,指出被告主张存在加班事实并要求加班工资,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系原告安排的加班,也不能证明实际加班时数。原告实行计件工资制,被告超过8小时工作的量也计入工资总量,多劳多得,不排除被告为多劳多得而自愿加班的可能性。即使按被告主张的加班时间折算,其计件工资也未低于同期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最终,法院采纳了吴俏俊的意见,判决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加班工资11321.38元,成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吴俏俊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杭州地区的法律实务中展现出了卓越的解决问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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