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犯罪嫌疑人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刑罚后果往往让他们和家属忧心忡忡。福建厦门的陈健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众多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他主要服务于涉及经济犯罪、暴力犯罪等刑事案件的被告,擅长从案件证据链条中深挖辩护要点。
在陈健律师代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刘X明知上家资金来源系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诈骗资金,涉案金额36.5万元。公诉机关最初建议实刑一年六个月,但附加条件“如一审判决前能够退赃退赔,则可适用缓刑”。陈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准确定性刘X的从犯地位,强调刘X并非犯意发起者,也未实际占有赃款,仅按照上家指令提供账户和取现,符合从犯特征,该意见被法院采纳。同时,全力争取自首认定,刘X主动投案且到案后如实供述,律师及时向法庭强调该情节,法院认定自首成立。此外,积极推动退赔,虽刘X获利仅2432.8元,但律师协调家属在判决前向被害人退赔5万元,满足了缓刑条件。最后,精准把关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公诉机关明确将“缓刑”作为附条件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认定刘X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情节,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刘X得以在缓刑考验期内正常工作生活。
另一起诈骗、偷越国(边)境案中,被告人张X受高薪诱惑偷渡至缅甸从事诈骗活动,累计时长18个月。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建议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陈健律师提出张X具有自首、从犯、胁从犯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准确认定自首情节,及时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法院认定自首成立。积极争取从犯认定,指出张X在诈骗集团中仅系底层业务员,听从上级安排实施具体诈骗行为,法院采纳该意见。虽提出的胁从犯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引起了法庭对“被控型”诈骗人员特殊困境的注意。在审查起诉阶段协助张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通过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的三重情节,张X获得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范围内最优结果,其刑期与同案中诈骗时间更短、无自首的被告人相比有明显优势。
陈健律师在处理这些刑事案件时,通常会先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寻找有利于当事人的情节,如自首、从犯等。同时,积极与当事人及其家属沟通,推动退赔等工作,以满足从轻处罚的条件。在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当事人获得确定的从宽承诺。他的这些做法,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也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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