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庞石磊律师专业维权,助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胜诉

庞石磊律师专业维权,助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胜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4 · 137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庞石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161068438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7358687608
代表案例:1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和刑事案件,涉诉标的近千万元,帮助当事人实现预期的诉讼目的或者委托目的,得到当事人的肯定与好评,在律师业界也具备良好口碑。
更多>
导读:本文围绕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普法,介绍款项性质认定、工程造价及利息计算等法律知识。庞石磊律师凭借专业能力,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充分举证,促使二审改判,为当事人争取百余万工程款,维护其合法权益。
庞石磊律师专业维权,助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胜诉

普法知识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常见的核心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款项性质认定、工程造价采信以及逾期付款利息计算这几个方面。

从款项性质认定来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多种资金往来,这些资金的性质究竟是投资款工程款还是代付款,需要依据相关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判断。一旦款项性质认定错误,就可能导致当事人的权益受损。例如,在一些合同纠纷中,将本应属于投资款的资金错误认定为代付款并进行抵扣,这无疑会损害投资方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具有相对性,款项的性质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如果生效判决已经对款项性质作出认定,那么在没有足够证据推翻该认定的情况下,应当遵循既判力原则,维持原认定结果。

工程造价的采信也是此类纠纷中的关键问题。在装饰装修工程中,工程造价通常会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然而,当事人可能会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鉴定意见进行仔细审查,包括鉴定机构的资质、鉴定方法的合理性以及鉴定依据的充分性等。如果鉴定意见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当事人有权提出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对于一些材料价格的认定,如果与实际采购价格相差较大,就需要进行调整。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同样不容忽视。在合同中,通常会对付款时间和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作出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那么就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利息计算标准。一般来说,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是比较合理的方式。过高的利息计算标准可能会加重付款方的负担,而过低的利息计算标准则可能无法充分弥补收款方的损失。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进一步了解这些法律问题在实际中的应用。

律师与案例

庞石磊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是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执行主任,同时担任律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负责人以及大案、要案部负责人。执业以来,庞石磊律师专注于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多个核心领域,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复杂案件。

上诉人XX公司、XX公司与上诉人宾馆公司,原审第三人赵XX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庞石磊律师作为XX公司、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案件的基本情况是,2016年9月13日,XX公司、XX公司分别与宾馆公司签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宾馆公司KTV整体全包工程。同日,XX公司与赵XX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案涉工程由赵XX全垫资投入。合同签订后,工程因多种原因停工退场,各方就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XX公司、XX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宾馆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期间,关联案件多次审理,生效判决认定赵XX支付的款项为投资款,但一审法院重审后却将该笔款项认定为代付款并予以抵扣,仅判决宾馆公司支付工程款余额63813.6元及按LPR四倍计算的利息。XX公司、XX公司及宾馆公司均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庞石磊律师接受委托后,团队迅速投入案件梳理工作。他们深入研究历次审理的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材料,明确了核心争议焦点,即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工程造价鉴定意见的采信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

针对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问题,庞石磊律师重点强调生效判决已认定该笔款项为投资款,宾馆公司未提供足以推翻该事实的证据,一审法院突破生效裁判认定事实及合同相对性原则,将投资款认定为代付款并抵扣,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在工程造价方面,庞石磊律师仔细核对鉴定意见书及相关证据,对鉴定意见中的各项费用逐一分析。针对宾馆公司提出的异议,他准备了充分的反驳证据和理由,维护鉴定意见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就逾期付款利息,庞石磊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一审法院按LPR四倍计算利息缺乏合同约定及法律依据,应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审法院受理后,庞石磊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提交了多组证据,包括生效判决书、庭审笔录、投资合作协议、相关裁定书等,用以证明己方主张。宾馆公司辩称赵XX支付的款项为代付款,且对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中的部分费用提出异议,认为一审法院利息计算标准过高。庞石磊律师针对宾馆公司的抗辩意见,逐一进行回应和反驳,清晰阐述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争取法院支持。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庞石磊律师的意见,纠正了一审法院的错误认定。认定赵XX支付的款项为投资款,不应作为工程款抵扣;对工程造价鉴定意见进行了部分调整,认定案涉工程造价为XXX.3元;支持了庞石磊律师提出的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的主张,撤销了一审法院按LPR四倍计算利息的判决。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宾馆公司向XX公司、XX公司支付工程款XXX.3元及相应利息,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案件中,庞石磊律师通过精准的专业分析,准确地定位了争议焦点;充分收集和整理证据,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精准适用法律,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全程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有效化解了纠纷。他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带来了满意的结果。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