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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驳斥公司解除事由,劳动者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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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4 · 110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秀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04人
律所: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2511911067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5728043556
代表案例:1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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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争议案件中,司法实践着重审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要求其解除事由具备充分事实与法律依据,并符合法定程序。此类案件中,当事人选择合适律师至关重要,律师能帮助梳理证据、制定策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朱秀芳律师曾代理缪X某与某建设公司劳动争议案,通过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全面梳理证据,庭审中成功驳斥公司解除事由,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缪X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精准驳斥公司解除事由,劳动者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朱秀芳律师2017年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现执业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主要服务于宁波地区。她秉持“专业铸就信任,尽责守护权益”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劳动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法律领域。

劳动法领域,朱秀芳律师处理过众多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认定赔偿等案件。以缪X某与某建设公司劳动争议案为例,2025年2月27日,缪X某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3月4日,公司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决定于3月5日终止劳动关系。缪X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主张缪X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公司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情形,不符合录用条件。

缪X某收到法院传票后,委托朱秀芳律师与陈xx律师处理此案。接受委托后,朱秀芳律师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厘清案件背景,梳理核心争议脉络。明确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某建设公司解除与缪X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并围绕该焦点展开证据梳理与抗辩策略制定。朱秀芳律师认为,公司主张的解除事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其解除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应依法向缪X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故确定以“驳斥公司解除事由的合法性,主张违法解除成立并维持仲裁裁决”为核心抗辩思路。

在调查与突破阶段,朱秀芳律师指导缪X某系统梳理劳动合同、《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工资支付记录、社保参保记录、相关资格证书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的维权证据链。针对公司主张的各项解除事由,逐一对应收集反驳证据。例如,关于“简历造假”,缪X某的工作履历与其入职前的社保参保单位可相互印证,公司未举证证明缪X某未在相关单位担任项目经理;且公司在缪X某入职时即应知晓其高级工程师证书上载明的工作单位,却未在当时提出异议,现以此主张简历造假,缺乏事实依据。关于“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该情形并不属于双方签署的《员工确认书》中载明的“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公司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制度依据;同时,从公司向缪X某支付的工资来看,缪X某入职后不存在无故缺勤情况,该解除事由亦无事实支撑。关于“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相关通知及施工计划,均无法证明已送达缪X某或由缪X某制定,在缪X某不予认可的情况下,该主张缺乏有效证据佐证,不应被采信。

在策略与转折阶段,庭审中,朱秀芳律师围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结合证据逐一驳斥公司的解除事由。向法院明确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公司应对其解除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朱秀芳律师清晰阐述违法解除的法律依据与事实理由,精准区分合法解除与违法解除的法律边界,有效反驳了公司的诉讼主张。

最终,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某建设公司主张的各项解除事由均缺乏充分事实与法律依据,其解除与缪X某的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结合缪X某的工作时间及工资标准,经核算,某建设公司应向缪X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驳回某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某建设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缪X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典型意义。对于劳动者而言,它提醒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单方辞退时,应注意留存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工资记录、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知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公司解除事由缺乏依据,可依法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警示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秉持审慎态度,明确解除事由并留存充分证据,避免因违法解除承担法律责任。从司法实践角度看,此案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性的审查标准,为类似案件的裁判提供了参考。

在民商事合同领域,朱秀芳律师也处理过诸多合同纠纷案件。如江甲X与李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9月19日,李XX向江甲X购买货物后未足额支付货款,经双方结算,李XX出具欠条约定分期还款。还款期限届满后,李XX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拖欠货款经江甲X多次催讨仍拒不支付。江甲X委托朱秀芳律师提起诉讼,朱秀芳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江甲X深入沟通,了解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细节、货款结算过程及催讨情况。指导江甲X整理并固定关键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欠条等,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制定清晰的诉讼策略。最终,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朱秀芳律师的全部诉讼主张,判决李XX支付江甲X剩余拖欠货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李XX承担。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愈发严格,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准确解读。朱秀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维权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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