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的一起敲诈勒索案中,被告人李X一审认罪认罚被判定有罪。张烜墚律师在一审判决后介入,他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和听取当事人辩解,敏锐地察觉到这可能是一起无罪案件。这一判断源于他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曾任检察官5年,办理过数百起刑事案件,对各类案件有着深刻的洞察。
张烜墚律师深知在“认罪认罚”的局面下翻案难度极大,但他并未退缩。在上诉期最后一天,他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巧妙地避免了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的不利风险,为二审争取到了审查机会。这种技术性上诉的策略,体现了他对法律程序的精准把握,这与他在检察院工作时积累的经验密不可分,使他能预判规则、洞察底牌。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张烜墚律师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发现了关键聊天记录光盘无法打开、被告人仅有一次有罪供述等重大程序瑕疵,并提交了补充证据。他多维度与二审法官、检察官沟通,提交详尽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逐步改变了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这背后是他作为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等多个职务所赋予的宏观视野和专业影响力,使他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突破口。
他构建的核心辩护逻辑,围绕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和客观上属于自力救济展开。李X索要钱财具有请求权基础,其索要金额远低于承诺数额,目的在于补偿和维权,且其威胁言辞是在自身权益受损且求助无门的情况下采取的震慑手段,未超出必要限度。这一逻辑的构建体现了他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和对案件事实的精准分析,也是他研发的刑事辩护课程中所强调的从法律解释角度进行辩护的实践应用。
最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意见,改判被告人李X无罪。这一结果不仅彰显了张烜墚律师卓越的专业能力,更对司法实践具有示范意义,警示司法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不能忽视实体审查,强调了对“自力救济”行为边界的合理界定。
在另一起涉嫌强奸罪的案件中,当事人汤X被批捕后,张烜墚律师团队迅速制定了以“认罪认罚、争取谅解”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律师第一时间多次会见汤X,全面了解其个人情况、家庭状况以及从轻处罚情节。他们积极联系并代表汤X与被害人沟通,促成和解,取得了被害人的《刑事谅解书》。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将所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情节进行系统梳理,形成详尽的书面辩护意见,并与检察院承办人有效沟通。最终,法院判处汤X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这一结果突破了重罪困境,实现了量刑上的重大突破。
还有霍X、段X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张烜墚律师精准定性辩护,将案件定性为寻衅滋事罪而非量刑更重的故意伤害罪,为后续争取缓刑奠定了基础。他全面梳理从轻情节,引导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强调二人系初犯偶犯。同时,他根据二被告人的具体行为和作用,提出差异化量刑建议。最终,二被告人均获得缓刑判决。
张烜墚律师首创“捕前辩护”概念,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辩护经验,总结出《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他深知批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分水岭,力争将有问题的案件狙击在审查批捕阶段。他亲自办理的捕前辩护案件,不批捕概率较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多的无罪或判缓机会。
张烜墚律师凭借丰富的工作经历、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独特的辩护思路,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他的实践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推动了刑事辩护规则的厘清与重塑,为司法公正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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